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学风建设,培养员工良好的学习、生活习惯,推进员工晨读活动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全校本专科一、二年级员工必须参加晨读,倡导其他年级员工积极参加。 第三条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餐以后,员工以班为单位,在教室或指定地点集中进行读书活动。 第四条 各班应对员工晨读出勤情况进行考勤,考勤工作由各班副班长负责。考勤情况需在班里每月公布一次,同时上报年级备案。 第五条 员工因故不能参加晨读的,须事前向辅导员请假。 第六条 各公司值班辅导员必须对本院一、二年级员工晨读情况进行督促与检查,公司主管员工工作的书记要不定期检查员工晨读情况。 第七条 员工处负责对各公司员工的晨读情况进行督导与检查。 第八条 晨读考勤与课堂考核相同。无故一次不参加者,按旷课一课时计算。累计旷课达15学时以上者按照《365英国上市公司员工违纪处分规定》相应条款处理。 第九条 集团将在每学期末评选一次晨读优秀班集体,并予以表彰。 第十条 本办法由校员工工作部(处)负责解释。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年4月8日开始执行。